收到信用證后檢查和審核的要點: (一).檢查信用證的付款保證是否有效。
應注意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是一項有效的付款保證或該項付款保證是存在缺陷問題 的: 1.信用證明確表明是可以撤消的; 此信用證由于毋須通知受益人或未經受益人同意可 以隨時撤消或變更,應該說對受益人是沒有付款保證的,對于此類信用證,一般不予接 受;信用證中如沒有表明該信用證是否可以撤消,按照UCP500的規(guī)定,應理解是不可以 撤消的; 2.應該保兌的信用證未按要求由有關銀行進行保兌; 3.信用證未生效; 4.有條件的生效的信用證;如:“待獲得進口許可證后才能生效”。 5.信用證密押不符; 6.信用證簡電或預先通知; 7.由開證人直接寄送的信用證; 8.由開證人提供的開立信用證申請書; (二).檢查信用證的付款時間是否與有關合同規(guī)定相一致。
應特別注意下列情況: 1.信用證中規(guī)定有關款項須在向銀行交單后若干天內或見票后若干天內付款等情況。對 此,應檢查此類付款時間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或貴司的要求. 2.信用證在國外到期. 規(guī)定信用證國外到期, 有關單據(jù)必須寄送國外, 由于我們無法掌 握單據(jù)到達國外銀行所需的時間且容易延誤或丟失,有一定的風險.通常我們要求在國內 交單\付款.在來不及修改的情況下,必須應提前一個郵程(郵程的長短應根據(jù)地區(qū)遠近 而定)以最快方式寄送。
3.如信用證中的裝船期和有效期是同一天即通常所稱的“雙到期”,在實際業(yè)務操作 中,應將裝船期提前一定的時間(一般在效期前10天),以便有合理的時間來制單結 匯。 (三).檢查信用證受益人和開證人的名稱和地址是否完整和準確。
受益人應特別注意信用證上的受益人名稱和地址應與其印就好的文件上的名稱和地址內 容相一致.買方的公司名稱和地址寫法是不是也完全正確?在填寫發(fā)貨票時照抄信用證 上寫錯了的買方公司名號和地址是有可能的,如果受益人的名稱不正確,將會給今后的 收匯帶來不便。 (四).檢查裝期的有關規(guī)定是否符合要求. 逾信用證規(guī)定裝期的運輸單據(jù)將構成不符點, 銀行有權不付款. *檢查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期應注意以下幾點: 1.能否信用證規(guī)定的裝期內備妥有關貨物并按期出運;如來證收到時裝期太近,無法按 期裝運,應及時與客戶聯(lián)系修改。
2.實際裝期與交單期時間相距時間太短; 3.信用證中規(guī)定了分批出運的時間和數(shù)量,應注意能否辦到,否則,任何一批未按期 出運,以后各期即告失效; (五).檢查能否在信用證規(guī)定的交單期交單。 如來證中規(guī)定向銀行交單的日期不得遲于 提單日期后若干天,如果過了限期或單據(jù)不齊有錯漏,銀行有權不付款。
*交單期通常按下列原則處理: 1.信用證有規(guī)定的,應按信用證規(guī)定的交單期向銀行交單; 2.信用證沒有規(guī)定的,向銀行交單的日期不得遲于提單日期后21天; *應充分考慮辦理下列事宜對交單期的影響: 1.生產及包裝所需的時間。 2.內陸運輸或集港運輸所需時間。
3.進行必要的檢驗如法定商檢或客檢所需的時間。 4.申領出口許可證/FA產地證所需的時間(如果需要)。
5.報關查驗所需的時間。 6.船期安排情況。
7.到商會和/ 或領事館辦理認證或出具有關證明所需的時間(如果需要)。 8.申領檢驗證明書如SGS驗貨報告/OMIC LETTER或其他驗貨報告如客檢證等所需的時 間。
9.制造、整理、審核信用證規(guī)定的文件所需的時間。 10.單據(jù)送交銀行所需的時間包括單據(jù)送交銀行后經審核發(fā)現(xiàn)有誤退回更正的時間。
(六).檢查信用證內容是否完整。 如果信用證是以電傳或電報拍發(fā)給了通知行即“電訊送達”,那么應核實電文內容是否 完整,如果電文無另外注明,并寫明是根據(jù)國際商會叢刊第 500號即。
改證的注意事項
1.要修改的內容盡量一次性提出;
2.對修改通知書的內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
3.《UCP600》第10條:在受益人告知通知修改的銀行其接受該修改之前,原信用證(或含有先前被接受的修改的信用證)的條款對受益人仍然有效。受益人應提供拒絕或接受修改的通知。如果受益人未能給予通知,當交單與信用證以及尚未表示接受的修改的要求一致時,即視為受益人已作出接受修改的通知,并且從此時起,該信用證被修改。
你是指信用證開出去之后又需要改證?改單需要先向銀行要一份他們的改證申請表,不同銀行的表格不一樣。
填寫申請表,主要需要注意信用證號、開證日期、受益人、申請人都別填錯了。改證申請表的一般都有一些已經列好的改證項目,如果正好就直接劃勾填上修改后的信息,如果沒有請在“others”里面另填。
需要注意的是要把改證的項目寫清楚,信用證中每一項前面都有編號(如45A、46A等),這些都要寫清楚,明確是要添加還是刪除或者修改某一項。另外,如果修改的項目較多的話,一定要用序號的方式一條一條分別列出來。
填寫完畢,打印出來蓋章就可以提交銀行了。
修改信用證注意如下: 1。
只有買方(開證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證; 2。只有賣方(受益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信用證修改。
修改信用證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內容,應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證的情況。
二。對于不可撤消信用證中任何條款的修改,都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2) 對信用證修改內容的接受或拒絕有兩種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絕該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2。
受益人以行動按照信用證的內容辦事。 三。
收到信用證修改后,應及時檢查修改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別情況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
對于修改內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內容是無效的。
五。有關信用證修改必須通過原信用證通知行才具真實,有效;通過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請書或修改書復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六。明確修改費用由誰承擔。
一般按照責任歸屬來確定修改費用由誰承擔。 。
1.只有買方(開證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證; 2.只有賣方(受益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信用證修改.
修改信用證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內容,應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證的情況.
二.對于不可撤消信用證中任何條款的修改,都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對信用證修改內容的接受或拒絕有兩種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絕該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2.受益人以行動按照信用證的內容辦事.
三.收到信用證修改后,應及時檢查修改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別情況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對于修改內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內容是無效的.
五.有關信用證修改必須通過原信用證通知行才具真實,有效;通過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請書或修改書復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六.明確修改費用由誰承擔.一般按照責任歸屬來確定修改費用由誰承擔.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內容,應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證的情況. 二.對于不可撤消信用證中任何條款的修改,都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對信用證修改內容的接受或拒絕有兩種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絕該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2.受益人以行動按照信用證的內容辦事. 三.收到信用證修改后,應及時檢查修改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別情況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對于修改內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內容是無效的. 五.有關信用證修改必須通過原信用證通知行才具真實,有效;通過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請書或修改書復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六.明確修改費用由誰承擔.一般按照責任歸屬來確定修改費用由誰承擔.。
你是指信用證開出去之后又需要改證?改單需要先向銀行要一份他們的改證申請表,不同銀行的表格不一樣。
填寫申請表,主要需要注意信用證號、開證日期、受益人、申請人都別填錯了。改證申請表的一般都有一些已經列好的改證項目,如果正好就直接劃勾填上修改后的信息,如果沒有請在“others”里面另填。
需要注意的是要把改證的項目寫清楚,信用證中每一項前面都有編號(如45A、46A等),這些都要寫清楚,明確是要添加還是刪除或者修改某一項。另外,如果修改的項目較多的話,一定要用序號的方式一條一條分別列出來。
填寫完畢,打印出來蓋章就可以提交銀行了。
1.只有買方(開證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修改信用證; 2.只有賣方(受益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信用證修改. 修改信用證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需要修改的內容,應做到一次性向客人提出,避免多次修改信用證的情況. 二.對于不可撤消信用證中任何條款的修改,都必須取得當事人的同意后才能生效. 對信用證修改內容的接受或拒絕有兩種表示形式: 1.受益人作出接受或拒絕該信用證修改的通知; 2.受益人以行動按照信用證的內容辦事. 三.收到信用證修改后,應及時檢查修改內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分別情況表示接受或重新提出修改. 四.對于修改內容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部分接受修改中的內容是無效的. 五.有關信用證修改必須通過原信用證通知行才具真實,有效;通過客人直接寄送的修改申請書或修改書復印件不是有效的修改. 六.明確修改費用由誰承擔.一般按照責任歸屬來確定修改費用由誰承擔。
1、當作為信用證受益人的出口商收到信用證后,應當及時地予以審核。
千萬不能將信用證擱置一旁,等到議付時再去審核。及時的審核可以較早的發(fā)現(xiàn)問題,此時還有充裕的時間進行信用證修改。
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的時間較晚,開證人又不同意修改,這時出口商的貨物已經備好或者幾近備好,將使出口商處于進退兩難的局面。 2、出口商收到信用證后,應全面的進行審核。
將有問題的條款統(tǒng)一列明,并與開證人協(xié)商修改事宜。這樣的操作的主要好處是節(jié)約改證費用。
每次信用證的修改都大約200美元,如果修改的次數(shù)很多,將會產生很大的一筆費用。相信無論出口商或進口商都不會愿意承擔這筆額外的支出。
3、對于修改后的信用證,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拒絕。沒有部分接受,部分拒絕的情況。
4、對于修改后的信用證的真實性進行仔細的審查。信用證修改的正確程序是由通知行將信用證修改通知書交與受益人。
而不是由開證人將信用證修改通知書直接郵寄給受益人或采取其它任何的手段。 因為通過其它手段修改的信用證是沒有法律效力的,將會給受益人造成損失。
1.開證要求 (1)進口商必須確切地將信用證開立的指示完整和明確告知銀行; 2.開證安全性 (1) 銀行接到開證申請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須立即按該指示開立信用證. (2)銀行也有權要求申請人交出一定數(shù)額的資金或以其財產的其他形式作為銀行執(zhí)行其指示的保證。
3.申請人與開證行的義務和責任: 申請人對開證行承擔三項主要義務: (1)申請人必須償付開證行為取得單據(jù)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貸款。在他付款前,作為物權憑證的單據(jù)仍屬于銀行。
(2)如果單據(jù)與信用證條款相一致而申請人拒絕"贖單",則其作為擔保的存款或帳戶上已被凍結的資金將歸銀行所有。 (3)申請人有向開證行提供開證所需的全部費用的責任。
開證行對申請人所承擔的責任: 首先,開證行一旦收到開證的詳盡指示,有責任盡快開證。 其次,開證行一旦接受開證申請,就必須嚴格按照申請人的指示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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