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的經濟分類科目設置,行政事業(yè)單位的調研費用一般按照其支出的具體內容分別在“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等目級科目中列支。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干部及大中專學生調遣費,調干家屬旅費補助等?!皶h費”反映會議中按規(guī)定開支的房租費、伙食補助費以及文件資料的印刷費、會議場地租用費等。
“培訓費”反映各類培訓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
“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肮珓沼密囘\行維護費”反映公務用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第一欄】差旅費:填寫出國境國際機票金額和住宿費金額(住宿天數不能超過批件批準的天數,住宿費原則上按住宿標準執(zhí)行,如對方統(tǒng)一安排,應嚴格把關,通過詢價方式從緊安排)。
【第二欄、第三欄】伙食費、公雜費:出國人員伙食費、公雜費均按規(guī)定的標準發(fā)給個人包干使用,包干天數按照《北京市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批準的天數執(zhí)行。另:外方以現金或實物形式提供伙食費和公雜費接待我團組的出國境人員不再領取伙食費、公雜費。
公雜費可用于市內交通、郵電、辦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費等項目。(因伙食費、公雜費標準提高了,個人不再領取零用費。)
【第四欄】其他:填寫國際會議注冊費、出國簽證費、保險費、防疫費金額以及其他一些按規(guī)定報銷的項目。出國境人員根據出訪任務需要在一個國家城市間旅行,應事先在出訪計劃中列明,并報本單位外事、財務部門批準。
出國境人員在批準的計劃內旅行,其城市間交通費憑有效的城市間原始交通票據實報實銷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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