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增值稅+應交消費稅+應交營業(yè)稅)*規(guī)定稅率 在會計核算時,企業(yè)按規(guī)定計算應交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記: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
交納城市維護建設稅時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記:銀行存款
擴展資料:
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環(huán)節(jié)確定在納稅人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的環(huán)節(jié)上,從商品生產到消費流轉過程中只要發(fā)生增值稅、消費稅的當中一種稅的納稅行為,就要以這種稅為依據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公式:應納稅額=(增值稅+消費稅)*適用稅率
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分別規(guī)定為:市區(qū)7%,縣城和鎮(zhèn)5%,鄉(xiāng)村1%。大中型工礦企業(yè)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區(qū)、縣城、建制鎮(zhèn)的,稅率為1%。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城市維護建設稅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常用會計分錄大全
計提: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繳納:借: 應交稅費-城建稅 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殘保金 水利 貸:銀行存款(上述費用本人認為可以不用計提,繳納時直接進管理費用)水利基金如果是和流轉稅一起的可以計入營業(yè)稅金及附加職工教育經費:借: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教育經費 貸:銀行存款所得稅:借:所得稅費用-當前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增值稅(較復雜) 根據進項稅驗證結果: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根據銷售算銷項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月末根據進行和銷項結轉本期未交增值稅,然后繳納。
按定額計提
借:營業(yè)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繳納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這種征收方式適用于生產、經營規(guī)模小,確實沒有建賬能力,經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報經縣級以上稅務機關批準,可以不設置賬簿或者暫緩建賬的個體工商戶。
定額的核定工作由稅務機關負責。按照稅收征收管理范圍的劃分,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定期定額戶的應納稅經營額由國家稅務局負責核定;繳納營業(yè)稅的定期定額戶的應納稅營業(yè)額和收益額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稅務局負責核定。
擴展資料:
應交稅費核算規(guī)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業(yè)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yè)稅、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
②按規(guī)定計算確定的應交礦產資源補償費、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借記管理費用,貸記“應交稅費”科目。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
根據財會[2016]22號文件規(guī)定,全面試行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yè)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yè)經營活動發(fā)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調整后,發(fā)生的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借記稅金及附加科目。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③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稅費的稅種進行明細核算。
應交增值稅還應分別“進項稅額”、“銷項稅額”、“出口退稅”、“進項稅額轉出”、“已交稅金”等設置專欄進行明細核算。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應交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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