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前,王老吉的所屬公司將其品牌授予加多寶公司使用,而后王老吉賣得比較火了,同時品牌的授權合同也到期了,于是王老吉就收回了這個品牌,而加多寶則自立成新的一個品牌。所以加多寶與王老吉現(xiàn)在存在競爭的關系。
王老吉是王老吉,加多寶是加多寶。王老吉授權給加多寶經(jīng)營易拉罐王老吉,而盒裝王老吉仍然是王老吉自己家在經(jīng)營,所以兩者包裝風格差那么遠。加多寶有強大的資金和渠道,而王老吉是配方和品牌的唯一擁有人,他們是互相利用,一起賺錢。
2012年,市面上出現(xiàn)了王老吉涼茶,而細心的人應該能夠發(fā)現(xiàn),王老吉涼茶有兩種包裝,一種是紅罐包裝,另一種是綠色的盒裝,雖然都有“王老吉”這一商標,但是卻并非來自一家企業(yè)生產(chǎn)的,紅罐王老吉來自于加多寶集團,而綠色盒裝的王老吉則是來自于廣藥集團。
原本共用一個商標的涼茶,也是各自經(jīng)營,井水不犯河水,但是就在加多寶集團生產(chǎn)的涼茶銷量越來越好的時候,糾紛也展開了。
原來,王老吉這一商標是廣藥集團注冊的,而加多寶集團只是使用品牌,需要支付一定的費用,當加多寶集團生產(chǎn)的涼茶越賣越好的時候,廣藥集團想要從加多寶集團的手中收回“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
而加多寶肯定也是不買賬了,于是市面上就出現(xiàn)了這樣一個局面,廣藥集團依然生產(chǎn)王老吉涼茶,而加多寶生產(chǎn)出的涼茶,無法使用“王老吉”這一商標了,于是印上了加多寶,其實加多寶涼茶就是之前的王老吉涼茶,只不過是“王老吉”這一商標不給用了而已。
后來,由于加多寶和王老吉無論是口味,還是包裝,都差不多,廣藥集團覺得加多寶集團是在侵害自己的品牌權益,而加多寶認為自己吃虧了,于是雙方各不相讓,只能對簿公堂了,2012年,雙方把對方給告上了法庭。
2014年,法院宣布一審判決,這一次加多寶敗了,最終王老吉擁有了紅罐涼茶的外包裝所有權,而加多寶由于外包裝侵權,需要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余元。
對于這樣的判決,加多寶肯定是不服啊,于是選擇了上訴,而最終在2017年8月16日,加多寶贏得了勝利,判決結果是王老吉和加多寶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競爭關系。
王老吉商標由廣藥集團注冊,加多寶公司與廣藥集團簽訂商標使用權租賃合同。
加多寶公司拿到王老吉商標后,配以王澤邦后人的涼茶配方,生產(chǎn)出紅罐王老吉涼茶。開始在市場上大展拳腳,花巨資做廣告。
王老吉的銷量也從2002年開始穩(wěn)步上升。特別是2006年德國世界杯期間,一句怕上火喝王老吉的口號為國人所熟知,徹底完成了王老吉涼茶從保健食品到功能性飲料的定位轉變。上火喝王老吉這句話深入老百性心中。
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區(qū)別
1、品牌歷史不同:王老吉是王老吉涼茶的品牌,創(chuàng)立于清道光年間(1828年)。創(chuàng)始人王澤邦被公認為涼茶的始祖,由草藥材料制成,被譽為涼茶王。
加多寶集團成立于1995年,是一家大型專業(yè)飲料生產(chǎn)和銷售企業(yè)。起初,它主要代表紅色罐裝王老吉?,F(xiàn)在該商標已被廣州制藥集團收回,主要銷售加多寶品牌涼茶。
2、包裝不同:王老吉涼茶主要分為紅色罐裝和綠色紙箱包裝;加多寶涼茶主要分為紅色易拉罐裝和金黃色易拉罐裝兩種。
王老吉是廣藥集團長期租給加多寶的商標(品牌)。后來,加多寶推出了王老吉的品牌。廣藥集團收回了商標使用權,法院裁定加多寶失敗,因此加多寶不能繼續(xù)使用王老吉的商標。
首先!王老吉和加多寶本來可以算是一家!
王老吉的商標是屬于廣藥集團的,一開始加多寶跟廣藥集團租賃的“王老吉”商標,廣藥集團賣盒裝王老吉
紅罐王老吉越做越大,越賣越好,但是廣藥集團每年收到的租賃分成并沒有水漲船高,兩家因為利益糾紛,分了家,之后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
然而……紅罐改名了加多寶還是賣的比王老吉好,廣藥集團表示好氣喔
于是廣藥集團不做盒裝了王老吉了,也做了個紅罐王老吉
所以現(xiàn)在市面上的加多寶是當年紅罐王老吉,現(xiàn)在的紅罐王老吉是當年的盒裝王老吉
1、品牌創(chuàng)立時間不同
加多寶是加多寶集團在1996年才被授權許可使用的商標,王老吉則是創(chuàng)始人王澤邦在1828年,也就是清道光年間創(chuàng)立的品牌。
2、所屬企業(yè)不同
加多寶是總部在香港的外資企業(yè),王老吉是總部在廣州的民營企業(yè)。
3、產(chǎn)品包裝不同
加多寶主要以紅色罐裝為主,王老吉主要以綠色盒裝和紅色罐裝為主。
擴展資料
2000年,作為王老吉商標的持有者,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簽署合同,約定其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限至2010年5月3日。此后,雙方簽署了兩份補充協(xié)議,將商標租賃時限延長。但由于加多寶賄賂廣藥集團原總經(jīng)理李益民300余萬港元,又續(xù)簽10年。2011年12月,雙方正式對簿公堂,在380多天后,仲裁結果才最終宣布。
價值1080億元的“王老吉”商標合同爭議案,隨著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12年7月13日終審判決書,駁回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關于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
這意味著持續(xù)達445天的王老吉商標案件正式以廣藥集團的完勝大結局,廣藥集團收回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的紅色罐裝及紅色瓶裝王老吉涼茶的生產(chǎn)經(jīng)營權。王老吉商標租賃早已逾期,廣藥集團收回合法合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加多寶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王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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