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礎學習心得很榮幸我有機會學習到《法律基礎》這門課。
學習這門課后,讓我對“法律”這個熟悉而又陌生的詞匯有了深一層的認識和理解。 從這一門課,我學習到了民法、訴訟法等與自身生活相貼近的法律知識,使我更加識法、懂法,相信在將來,這些認識也能夠帶給我實實在在的意義!我們一直提倡建設法治社會,無論是作為一名普通的公民還是當代大學生,貫徹國家宗旨,我們也應該提高法律常識,為祖國建設法治社會作貢獻。
因此,我在學習專業(yè)知識的同時,也努力修讀《法律基礎》。做一個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學生,好公民。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們的共性。大學校園里方興未艾、屢禁不止的課桌文化表達了當代大學生"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的共同心聲。
但是,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為所欲為,而是相對的、受制約的。個性自由從一開始就受到來自兩個方面的制約:一是自然規(guī)律;二是社會規(guī)則。
逾越這兩者的行為,都不可能嘗到自由的甘果。法,作為人類選擇、接受、沿襲下來的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規(guī)則,自產生之日起便與人們獲取或喪失自由息息相關。
對于法和自由的關系,先哲們有過許多至理名言。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說過:"為了得到自由,我們才是法律的臣仆。
近代法國啟蒙思想大師孟德斯鳩進一步指出:" 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 " 馬克思對此則闡述得更為明確,他說:"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guī)范,在這些規(guī)范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于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
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經。" 可見,人們要獲得真正的自由,就應該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來規(guī)范自己的行為。
法律基礎課正是一門幫助大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觀點和法律的基本知識的課程我們國家很早就開始了關于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臺的“法治在線”、“今日說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并且了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
我們大學生,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系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大學生,無論什么專業(yè),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求,也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產物。
同時,因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事就是法制經濟。而我們每一位大學生畢業(yè)后都將走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道路。
因此,我們必須具備基本的法律素質,使自己可以充分運用法律這一武器來規(guī)范、引導、制約和保障市場主體的活動、市場秩序的維系、國家對市場的宏觀調控、市場對資源配置基礎性作用的發(fā)揮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需要幾我們自身未來發(fā)展的需要是我們必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
而且,由于我們專業(yè)的知識體系過于單一,導致我們很少接觸到能使自己綜合素質提高的知識。而這門課很好的彌補了我們專業(yè)所缺乏的,并使我們的知識視野擴大。
對提高自己的綜合能力很有好處。比如:在找兼職做的時候,能夠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利益等。
在這一個學期的學習中,我感覺到自己有了很大的變化。我覺得自己比以前更自覺地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方針、政策,也更堅定的確立了正確的政治方向。
這對我自己以后的發(fā)展是有很大幫助的。也讓我更加明白了入黨的積極意義。
我們學生,是國家現在和將來的主人,應當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積極參與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生活。而由于法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保障這些得以正常運行的基本準則,因此,通過這門課的學習,我了解了依法正確參與國家政治經濟及社會生活的意義。
學完這門課,我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和維護這些權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備了依法自我保護的意識,并有了一定的尋求法律救濟的能力。
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思想道德修養(yǎng)水平。此門課程不止讓我們具備了一定的自我保護能力,同時,也使我們大學生的知識結構完善,適應新時代對大學生的要求。
提高了我們自身的綜合素質。讓我們更能適應現代科學技術的發(fā)展。
近年來,由于我國的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價值觀念都發(fā)現了重大變化,大學生的思想觀念也隨之發(fā)生了巨大變化。據調查,我國大學生犯罪有逐年遞增趨勢。
這個時候,正是《法律基礎》這樣的課發(fā)揮作用的時候,我認為,即使這樣的課不能拯救所有犯錯誤的人,也一定會對一部分人有作用的吧。在我國進入WTO以后,法律知識更是我們必備的基本知識,我們更應該把這些法律知識用在處理好國際關系上。
總之,在本學期學習的這門《法律基礎》課上,我們掌握了法學的基本理論,了解并明確了各主要法律部門的基本精神和規(guī)定,并在一定法律知識的基礎上形成了有關法與法律現象的知識、思想、心理、觀點和評價。并學會了運用法律知識和法律規(guī)范分析問題、解決問題。
通過這門課。
法律基礎知識是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根據《中等職業(yè)學校德育課課程教學大綱(試行)》中的《法律基礎知識教學大綱(試行)》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本教材。
全書共分為緒論、憲法、刑法、行政法、民法、訴訟法和勞動法等章節(jié)。突出了能力培養(yǎng)的教學目的,每章一練能夠幫助學生鞏固基礎知識。書中配有知識庫和小錦囊等,形式新穎,生動活潑,具有實用性和指導性的特點。
本書不僅適合中等職業(yè)技術學校的德育課教學使用,也可以作為學生家長、教育工作者、社會工作者以及關心青少年法制教育人士的參考書。
上訴一般是指一審判決下達后,生效之前,當事人不服判決,向上一級法院提起訴訟的過程。
申訴是當事人等在案件的訴訟程序已經結束,法院的裁判已經生效并執(zhí)行后的請求,不意味著審判監(jiān)督程序的開始,不必然引起再審程序,也不能停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申訴只有在符合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某種情形,才會引起再審程序,法院才應當重新審判。
區(qū)別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上訴針對的是對一審的判決不服,在規(guī)定的上訴時間內進行的;而申訴針對的是生效的判決。
第二點,時間上不同。對一審法院的判決上訴須在規(guī)定的15天之內進行;申訴的時間則是從判決生效之日起2年之內。
第三點,上訴和申訴所需具備的條件也不同。只要對一審判決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訴;而申訴就必須具備有,判決所依據的事實不清楚、證據不充分、審理的程序違法,甚至是法官有行賄、受賄、徇私舞弊行為等條件。
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zhí)行過程中,就訴訟程序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裁判的一種。裁定是解決訴訟進行中的程序問題,大部分是形式裁判、中間裁判。例如關于延期執(zhí)行的裁定。小部分是終局裁判、實體裁判。前者如移送案件的裁定,后者如執(zhí)行過程中的減刑裁定。
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終結時就實體問題所作出的決定。裁判的一種。是法院行使審判權的體現。依案件性質,有民事判決和刑事判決之分。民事判決在于解決雙方當事人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爭執(zhí)。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刑、如何處刑以及刑罰的執(zhí)行方法等問題。
裁定、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過程中,根據案件事實和法律對各類案件的審理結果和審理案件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種問題作出的結論和決定。但二者的適用是有嚴格區(qū)別的:(1)解決問題的性質不同。判決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就實體所作的決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或判決執(zhí)行過程中就訴訟問題或部分實體問題所作的決定。(2)適用范圍不同。刑事判決在于解決確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應否處罰、如何處罰以及刑罰的執(zhí)行方法等問題;民事判決在于解決雙方當事人關于民事權利、義務的爭執(zhí)。刑事裁定主要適用:①駁回自訴。②駁回上訴或抗訴。③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④停止執(zhí)行死刑。⑤依法應予減刑或假釋等。民事裁定則適用于:①回起訴。②關于訴訟保全和先行給付。③準予或者不準予撤銷。④中止或者終結訴訟。⑤補正判決書中的失誤。⑥其他需要裁定解決的事項。(3)采用形式有所不同。判決必須采用書面形式;而裁定則可書面或口頭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審理、傳喚未到庭的證人。更換不符合條件的當事人等可以制作口頭裁定。但必須將口頭裁定記入筆錄。(4)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條件和時間不同。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訴和抗訴期限為5日。在此期間內不上訴和不抗訴的,在期滿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第二審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判決、裁定,不準上訴。民事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日,民事裁定為10日。我國法律規(guī)定:人民法院的第一審案件的判決,在上訴期滿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第二審法院的判決是終審判決,不準上訴。宣布后立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人民檢議院 只是在行政訴訟中才會出現,是監(jiān)督行政訴訟程序的一個機構,具體的概念和內容,我也不太清楚,留給下面人回答吧
作為非專業(yè)人士的普通人,應當先學習《憲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以及《刑法》、《治安處罰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中的基礎知識。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所有法律的基礎和依據,是首先需要學習的。特別是其中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更是要重點學習。
《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以及《刑法》、《治安處罰法》、《道路交通管理法》等法律,則是同我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其中很多都是我們日常生活中必須遵守的原則,應當認真學習。
我們很多人都是勞動者,勞動者要維護自己的權益,并履行好自己義務,《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勞動管理方面的法律是需要學習的。
法學體系中的四大類分支學科
1理論法學
即:從總的方面探求法學研究對象的各種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和基本規(guī)律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理論法學主要不是從認識論的角度劃分出來的結果,而是依據法學的研究對象和方法劃分出來的。那些研究對象比較抽象、研究方法偏重于理論分析的分支學科基本都可列為理論法學,其主要代表是法理學。如果一國法學體系中不設綜合法學這個大的部類,那諸如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等也可視為理論法學。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于理論研究的也可列為理論法學。
2應用法學
即:旨在直接服務法律實際生活、幫助解決法律實際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應用法學的研究對象主要是法律實際生活中的經驗材料,其比之理論法學更具有實踐性,它是理論法學的具體化,也是理論法學的資料淵源。但應用法學并非沒有理論,其產生的理論不是用來起跨學科的普遍指導作用,而是為解決本應用學科的實際問題服務的。應用法學的代表性學科是各種部門法學,如憲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程序法學等等,有關法律實務的分支學科,法學邊緣學科中側重于解決實踐問題的分支學科也可列入應用法學。
3歷史法學
即:專門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中的歷史問題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歷史法學之所以作為法學體系中的一個專門的類別,主要因為它既包括理論內容(即論從史出),也包括應用內容(即古為今用、推陳出新)。歷史法學主要研究歷史上不同國家、不同歷史類型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研究研究這些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的實質、內容、形式、特點及其產生、發(fā)展、消亡的規(guī)律等。它主要包括中外法律制度史學、中外法律思想史學、法學史學。
4綜合法學
即:具有相當大的跨越性的法學分支學科的總稱。
注:綜合法學有兩個顯著特征:其一,它的研究對象跨越多種甚至各種法學分支學科;其二,理論、應用和歷史不是各有側重,而是三者兼容并包。法學總論或概論之類是典型的綜合法學。同時也包括立法學、法社會學、法解釋學、比較法學、國際法學等。
法制教育內容的確定,存在道德目標基礎、法律觀念輪廓、法律技術輪廓、教育階段輪廓等分析視角。
公正、規(guī)則、謙抑、人道、關愛、誠信、平等、奉獻等等道德目標,奠定了法制教育內容的重要知識背景;公正、權利與義務、權力與責任、證據等法律觀念,展示出法制教育內容的意識重心;法律原則、法律術語、法律條件、法律處置等的注釋,凸顯出法制教育內容的技術側面;學校屬于專職教育機構,應當成為法制教育的主流,基于受教育者成長不同階段的身心特征,應分別構建小學、中學、大學法制教育的內容。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4.07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