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最基礎的戒律就是三條。
分別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這三條基礎節(jié)律是佛弟子與外道弟子的分水嶺。
內(nèi)容就是皈依佛以后絕對不可以再皈依其它宗教的教主,比如不要再取信奉太上老君、耶和華等等。皈依法以后不可以再信仰其他宗教的典籍,比如圣經(jīng)、太上感應篇等等非佛教的經(jīng)典。
皈依僧以后不可以在去依靠外道的邪眾,比如其他宗教的人士等等。這三條做到了就是一個初級的合格佛門弟子了。
三皈依沒有選擇性,必須都做到才可以。至于五戒就要看你自己的愿望了。
如果說自己還守不了或者沒做好準備可以不受五戒。這五戒有五條,分別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不過五戒是可以選擇性的受的。也就是五條不一定都要接受,可以選擇自己能夠做到的一條、兩條、三條、四條以及五條全接受。
就算受了一條也是五戒居士,只不過叫做一分五戒優(yōu)婆塞,五條都做到的叫做滿分五戒優(yōu)婆塞。先受三皈依就可以。
五戒等你明白了再受也不遲。最基礎的就是三皈依。
佛教最基礎的戒律就是三條。分別是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這三條基礎節(jié)律是佛弟子與外道弟子的分水嶺。
內(nèi)容就是皈依佛以后絕對不可以再皈依其它宗教的教主,比如不要再取信奉太上老君、耶和華等等。皈依法以后不可以再信仰其他宗教的典籍,比如圣經(jīng)、太上感應篇等等非佛教的經(jīng)典。皈依僧以后不可以在去依靠外道的邪眾,比如其他宗教的人士等等。這三條做到了就是一個初級的合格佛門弟子了。三皈依沒有選擇性,必須都做到才可以。至于五戒就要看你自己的愿望了。如果說自己還守不了或者沒做好準備可以不受五戒。這五戒有五條,分別是: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不過五戒是可以選擇性的受的。也就是五條不一定都要接受,可以選擇自己能夠做到的一條、兩條、三條、四條以及五條全接受。就算受了一條也是五戒居士,只不過叫做一分五戒優(yōu)婆塞,五條都做到的叫做滿分五戒優(yōu)婆塞。先受三皈依就可以。五戒等你明白了再受也不遲。最基礎的就是三皈依。
首先知道三寶是什么、代表什么,然后把三寶作為自己的目標、依止對象,不偏不斜,修習正教就行了。
三皈文南北有所不同,但是基本精神是一樣的。北傳皈依你可以上寺院去皈依,會發(fā)個皈依證給你。
自己發(fā)心也行,皈依文如下:我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 皈依佛竟、終不皈依天魔外道。
皈依法竟、終不皈依外道典籍。皈依僧竟、終不皈依外道徒眾。
發(fā)愿文可選:皈依佛、當愿眾生,體解大道,發(fā)無上心。 皈依法、當愿眾生,深入經(jīng)藏,智慧如海。
皈依僧、當愿眾生,統(tǒng)領大眾,一切無礙、和南(稽首、禮拜的意思)圣眾。南傳的正式皈依儀式要求用巴利語、向尊者乞求受三皈五戒(或八戒)但是皈依文相對簡單:頂禮彼世尊、阿拉漢(為與北傳阿羅漢區(qū)分,此處用阿拉漢)、正遍知(或譯全自覺者)頂禮彼世尊、阿拉漢、正遍知頂禮彼世尊、阿拉漢、正遍知。
我皈依佛陀、我皈依佛法、我皈依僧團。第二次,我皈依佛陀;第二次,我皈依佛法;第二次,我皈依僧團。
第三次,我皈依佛陀;第三次,我皈依佛法;第三次,我皈依僧團。之后是五戒。
另外藏密講四皈依,不在我們討論范圍之內(nèi)就不說了,何況我個人也不支持四皈依。
不知道您問的是不是這個 七歸依 西藏佛教用語。
‘歸依’又作皈依。即皈依上師、本尊、佛、法、僧、空行、護法等七者,以之為皈依對象或皈依境。
此法為噶舉派所強調(diào),并為各派皈依境壇城共同具備。 依西藏佛教所傳,信奉小乘者,僅皈依佛、法、僧三寶。
且皈依時間至死亡后即結束。信仰大乘者,除皈依三寶之外,亦皈依菩薩眾 [P76-a] 善知識。
如西藏本《華嚴經(jīng)》云︰‘我此知識說正法,普示一切法功德,!3汶示菩薩威儀道’、‘善財童子,如是隨念痛哭流涕,諸善知識,是于一切惡趣中救護于我。’ 信仰大乘者,其皈依大乘三寶時間,系以自皈依至證悟為止,而不以今生死亡為限。
密宗亦同之。 西藏佛教對此七皈依涵義的說明,略如下述︰ 皈依上師,系因上師的心中充滿佛法,是佛的代表。
上師心中,具足佛的法身。上師口中宣說佛的教法,是法寶的代表。
故上師的口,具足佛的報身。上師身穿法衣,或著報身佛裝飾,守持僧伽的戒律,是僧伽的代表,具足佛的化身,故上師為加持根本。
在平時,上師于皈依境中,站或坐于自己頭頂上。行走時則坐于自己肩上。
睡眠時,于己心中。飲食時,即位于喉輪承接供養(yǎng)。
故行、住、坐、臥中,弟子皆不離上師,弟子睡眠即同上師一起入禪定,飲食即供養(yǎng)上師,片刻須臾均不分離。 皈依本尊,即是皈依上師教導的佛菩薩,或自己樂意親近的佛。
因為本尊是加持的根本,故弟子平日需時時將自己觀想成本尊,自己之身即本尊之身,語即本尊咒,意即本尊教法,同時,眾生即本尊眷屬,情器世間即本尊壇城,一切鳥鳴市聲均為咒語,由此而得到與本尊無二無別的境界。 皈依空行,即皈依本尊的明妃、女眷屬、女性護法,而不可輕視。
因為陰性代表智慧般若,空行母為雙運對象,并能成為自己與上師本尊中溝通的使者信差,如母親般增長自己的般若慧根。 皈依護法,即皈依一切擁護本尊的圣凡海會護法眾。
護法曾于本尊前發(fā)誓擁護教法,保護儀軌。密宗行者修法若未得護法同意,而引起護法嗔怒,則絕無成就之可能。
因為護法若不擁護,則持明咒力無天龍執(zhí)行而無效力。故皈依護法,除念咒效力增長外,護法亦常能如 [P76-b] 上師般教導咒語法本,并贈送修法所需資糧。
依據(jù)西藏佛教之規(guī)定,修習七皈依之行者,應遵守下列之皈依誓戒︰ (1)皈依佛后,不依止外道天神,雖亦尊重三界所有神只,但因世俗神未能脫離輪回業(yè)報,并非究竟證悟者,故雖可供養(yǎng)尊敬,但不可皈依。 (2)皈依法后,不起殺心惡心(不殺害、驚嚇眾生),因行者之心即本尊心,充滿慈悲。
若能無任何惡心,即能迅速具足佛之報身。 (3)皈依僧后,不應信仰外道教法,且不與具邪見者同修同住。
(4)不應輕視毀損佛像、經(jīng)典、法器,凡有佛之標志均應置于高處。 手接佛像法本,應先置于頭頂,或放在頭上搬運。
如鈴、杵、壇城更應至為尊重。 (5)飲食等得到利益好處時,應先供養(yǎng)皈依圣眾。
行經(jīng)美好事物風景等,亦應供養(yǎng)圣眾。 (6)對于灌頂金剛兄弟及所有密宗行者,應視為本尊眷屬,不可毀謗。
除布薩外,亦不言其過。 (7)佛像、法本不可販賣,凡有佛七眾皈依海會眾之些許標志,均不可作為商品、商店名字或器物名。
弟子販賣七皈依圣眾,謀自身利益供養(yǎng),其罪甚大。 (8)經(jīng)典不可置于腳下或地上跨越、踐踏,與任何比胸部為低之地方。
同時,不可將經(jīng)典墊于佛像之下,因放在佛像下有壓伏降伏之意。 經(jīng)典為法身舍利,其中咒語尤應尊重。
(9)不可對女性存輕賤之意,以免失空行母之歡心。不可對護法威猛兇相有所批評或畏懼,以免護法畏縮不愿前來。
(蔣揚貢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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