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領導工作公安領導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機關一長所從事的工作。
公安領導工作主要有政治領導工作、行政領導工作和業(yè)務領導工作。(二)公安秘書工作公安秘書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書行政工作和公安對策研究工作。
主要包括為公安領導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調查研究、組織實施領導決策、對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以及公文寫作和公文處理、組織會議、協(xié)調各項工作關系等。(三)公安指揮工作公安指揮工作,是指公安指揮實施系統(tǒng)的工作,主要負責領導指令的具體下達,各業(yè)務部門和專業(yè)工作的統(tǒng)一協(xié)調、調度和具體指揮,接收110報警,突發(fā)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現場指揮、處置與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機關正確貫徹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黨的公安工作的原則、路線、方針和政策得以順利的執(zhí)行。(五)公安專業(yè)工作公安機關保衛(wèi)國家安全與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任務,主要是通過公安專業(yè)工作實現的。
(一)公安領導工作
公安領導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機關一長所從事的工作。公安領導工作主要有政治領導工作、行政領導工作和業(yè)務領導工作。
(二)公安秘書工作
公安秘書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書行政工作和公安對策研究工作。主要包括為公安領導工作提供信息咨詢服務、調查研究、組織實施領導決策、對各項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以及公文寫作和公文處理、組織會議、協(xié)調各項工作關系等。
(三)公安指揮工作
公安指揮工作,是指公安指揮實施系統(tǒng)的工作,主要負責領導指令的具體下達,各業(yè)務部門和專業(yè)工作的統(tǒng)一協(xié)調、調度和具體指揮,接收110報警,突發(fā)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的現場指揮、處置與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機關正確貫徹黨的政治路線、思想路線、組織路線,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黨的公安工作的原則、路線、方針和政策得以順利的執(zhí)行。
(五)公安專業(yè)工作
公安機關保衛(wèi)國家安全與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任務,主要是通過公安專業(yè)工作實現的。
公安機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之作用。
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之重要工具,是懲治違法犯罪,維護社會治安之專門機關。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對公安機關提出了要求。
1.公安機關要當好黨委和政府之參謀、助手。
要深入實際,研究貫徹黨和國家關于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方針政策,同時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敵情、社情,探討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并及時向黨委和政府匯報綜合治理之情況,提出有針對性之建議,并協(xié)助黨委和政府推動落實綜合治理之各項措施。
2.充分發(fā)揮公安機關之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各種嚴重刑事犯罪分子。
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懲處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是打擊之重點之關鍵,是搞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之“重拳”。有了這個“嚴打”之重拳,才能把犯罪分子之囂張氣焰打下去,才能震懾、分化犯罪分子,使有一般違法或輕微犯罪之人懸崖勒馬,棄暗投明,從犯罪泥坑里掙脫出來,才能鼓舞群眾斗志,扶植社會正氣,使人民群眾挺起腰板來與違法犯罪作斗爭,積極參與綜合治理之各項工作,落實綜合治理之各項措施。
3.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之原則,加強基層基礎工作。
堅持“嚴打”要與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搞好安全防范有機地結合起來,不斷地搞好專項治理和重點整頓,通過有力之基礎工作建設,建立多層次之群防群治網絡和社會治安控制體系,增強全社會之預防和控制犯罪之能力。打擊與防范是公安機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wěn)定之兩手,二者互相補充,互相兼容。
4.配合有關部門搞好維護社會穩(wěn)定之各項工作。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之原則,嚴密各項治安管理措施。從中央到地方之公安機關都要發(fā)揮自己之職能作用,結合本身業(yè)務,切實加強各項行政管理措施,把治安管理同各項經濟活動之管理、社會生活之管理結合起來,落實綜合治理之各項具體措施,搞好重點地段和復雜公共場所之秩序,及時發(fā)現和解決事故苗頭,掃除社會丑惡現象。加強對社會動向和群眾情緒之了解,努力協(xié)助有關部門調解、疏導群眾之間之糾紛。加強對管制、緩刑、監(jiān)外執(zhí)行、假釋、保外就醫(yī)和在看守所服刑人員之管理、教育、改造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與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對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和失足青少年之幫教工作。
一是定位要準確。公安派出所既是派出機構,也是公安機關治安部門,主要從事基層基礎工作、轄區(qū)社會治安整治。加強派出所工作,是強化整個公安基礎工作的首要環(huán)節(jié),派出所是做好整個公安工作、基礎工作的主力軍,派出所基礎工作牢固不牢固,關系到整個公安工作發(fā)展的大局。因此,各級公安機關的領導要從全局和戰(zhàn)略的高度充分認識派出所在整個公安工作中的重要基礎性地位和作用,切實把加強派出所基礎工作擺在整個公安工作優(yōu)先發(fā)展的重要地位來抓。
二是目標要明確。要緊緊圍繞“保一方平安,促一方發(fā)展”這個工作目標來開展工作。堅持打防結合,以防為主,提升群眾安全感。要充分認識派出所在公安工作中的基礎作用,確立派出所以管理、防范為主要任務,以發(fā)案少、秩序好、社會穩(wěn)定、群眾滿意為目標,改革和調整派出所的工作方式、運作機制,切實提高管理、控制轄區(qū)的治安能力。要適應公安機關提高社會治安管理控制能力的總體要求,充分發(fā)揮公安派出所的職能和優(yōu)勢,充分調動民警的工作積極性,立足轄區(qū),穩(wěn)固基礎,扎根群眾,保一方平安。
三是重點要突出。針對派出所基礎工作多而雜的特點,基層派出所領導應以身作則,從抓重點、抓難點、抓落實、抓效率入手,在最大限度地追求警務效率上下功夫,從效率上解決警力不足與經費緊張的問題。派出所主要領導要以身作則,與民警同吃同住,帶頭干好每一項工作,切實發(fā)揮排頭兵作用。要定期組織召開工作匯報會。要及時通報轄區(qū)治安形勢,統(tǒng)一安排部署工作,研究工作對策。要定期通報民警的工作實績,落實等級化考核,以公開公正、透明促效率。要善抓工作重點和難點。要合理擺布警力,全力攻克工作重點,及時消除工作難點,做到忙而不亂、雜而有序、穩(wěn)步推進。
四是堅持走群眾路線。堅持公安基層基礎工作與群眾工作相結合,是長期以來公安機關探索出的一條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同時,廣泛發(fā)動群眾,也能較好地彌補基層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問題,形成防范和打擊違法犯罪的天然屏障。因此,要結合群眾路線教育活動,緊密聯系群眾,堅持走群眾路線,調動人民群眾參與配合公安基層基礎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宣傳發(fā)動群眾維護農村社會治安,落實打、防、控一體化的措施,強化基層基礎建設,開創(chuàng)派出所工作新局面。
“基層基礎建設年”,就是組織全國公安機關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真正增強基層實力,增強基層活力,提高隊伍素質,提高工作水平,為公安工作的長遠發(fā)展進步奠定堅實的基礎。
——所謂“基層”,就是指公安機關打擊敵人、保護人民、懲治犯罪、服務群眾的最基本的戰(zhàn)斗實體。主要指公安機關在一線的“三所三隊”:即派出所、看守所、車管所和刑警隊、巡警隊、交警隊等基層所隊。
——所謂“基礎”,就是指為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提供支撐、保障的工作。基礎工作既包括公安業(yè)務工作的基礎,也包括隊伍建設的基礎;既包括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也包括思想政治工作等“軟件”建設;既有專門工作,也有群眾工作。打基礎,就是要把業(yè)務基礎工作打牢、打實,為公安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提供智力支持、業(yè)務保障和思想動力。
——所謂“基本功”,就是指民警應知的基本知識、應會的基本技能、應有的基本體能,是民警勝任崗位、履行職責、完成任務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本領,是民警個人素質的綜合反映?;竟w現在方方面面,不同的層次、不同的部門、不同的警種,對基本功的要求不完全一樣。對于基層所隊民警來說,苦練基本功,就是要通過學習、訓練,真正做到懂方針政策、懂法律法規(guī)、懂業(yè)務知識;切實做到會擒敵自衛(wèi)、會執(zhí)法執(zhí)勤、會管理服務、會群眾工作。
、“基層基礎建設年”的工作目標
一是警力要下沉。要按照精簡機關、充實基層、貼近實戰(zhàn)的要求,進一步精簡機關人員,充實加強基層一線執(zhí)法執(zhí)勤實戰(zhàn)單位。原則上,新增的公安編制要充實到基層一線單位,基層所隊實有警力要占所在公安機關或部門、警種總警力的85%以上。
二是保障要有力。要在領導精力、人財物的投入上,切實向基層基礎傾斜。建立落實基層所隊公用經費保障制度和民警福利待遇保障制度,切實解決基層所隊無辦公用房、無通訊工具、無交通工具的困難問題。
三是班子要加強。要抓好基層所隊的領導班子建設,特別是選好配強一把手。今后,縣級公安機關領導班子特別是一把手必須有基層所隊長的工作經歷,并將此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
四是素質要提高。要把教育培訓作為基層所隊的經常性的工作和提高基層所隊戰(zhàn)斗力的根本措施來抓。各地公安機關和各部門、各警種要對所屬的基層所隊民警每年統(tǒng)籌組織一次不少于15天的集中訓練。
五是管理要規(guī)范。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潔,說話要和氣,辦事要公道”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對基層所隊的規(guī)范化建設。要在統(tǒng)一派出所外觀標識、統(tǒng)一派出所建筑外觀形象、統(tǒng)一警用車輛外觀制式的同時,大力加強基層所隊的內務管理和基層民警的作風養(yǎng)成,使基層所隊民警舉止端莊、行為規(guī)范、紀律嚴明、作風過硬。
公安機關的基礎基層工作是相對于上層(或機關)而言的具有整體承載功能的一線(接地氣)的工作內容。
拓展:公安部曾將2006年確定為“基層基礎建設年”。其目的是解決個別民警在執(zhí)法當中對犯罪分子“追不上、打不贏、說不過”的基礎基層工作薄弱現象。
加強公安基層基礎工作,最根本的就是要靠基層民警練就扎實的“基本功”?!盎鶎踊A建設年”中,基層民警苦練“基本功”,就是要真正做到“三懂”:一懂方針政策、二懂法律法規(guī)、三懂業(yè)務知識;還要做到“四會”:會擒敵自衛(wèi)、會執(zhí)法執(zhí)勤、會管理服務、會群眾工作。
根據公安派出所工作職能,結合不同地區(qū)實際,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是收集、掌握、報告影響社會政治穩(wěn)定和治安穩(wěn)定的情報信息,積極開展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全力維護轄區(qū)社會政治穩(wěn)定, 二是管理轄區(qū)內的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受理常住人口變動登記和暫住人口《居住證》辦理; 三是管理轄區(qū)內的重點行業(yè)、公共娛樂場所和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 四是指導、監(jiān)督轄區(qū)內的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wèi)工作; 五是宣傳、發(fā)動、組織、指導群眾開展安全防范工作; 六是偵辦轄區(qū)內一般刑事案件,協(xié)助偵查部門偵破其他案件; 七是辦理治安案件,調解治安糾紛; 八是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參與火災、爆炸、中毒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預防工作; 九是做好接處警工作,接受群眾報警、求助,為群眾提供服務; 同時,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級交辦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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