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超職數后,實職正科如何晉升職級?
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不允許超職數配備領導干部,這是組織部門監(jiān)察的重點事項之一。領導職數是黨政機關的“三定方案”規(guī)定的,是按照編制數量按限額進行核定,編制在50名以下的,可以設置一正兩副,51—200名的,可以設置一正三副,一般的部門,編制數額大都在這兩個限額之中,因而可以得知領導職數的稀少了。內設機構的領導職數配備,也要按照相同的限額原則進行限制,這樣一來,對于中層領導干部的職數,也有明確的規(guī)定。 新《公務員法》實施之后,取消了“非領導職務”的配備,以前配備的主任科員、調研員、巡視員等,都成了職級名稱,按照條件、按名額晉升?!稒C構編制管理條例》嚴格限制了設置領導職數以外的職數,像以前設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