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低值易耗品會計科目。
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勞動資料中單位價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nèi),不能作為固定資產(chǎn)的勞動資料。它跟固定資產(chǎn)有相似的地方,在生產(chǎn)過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變其實物形態(tài),在使用時也需維修,報廢時可能也有殘值。由于它價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簡便的方法,將其價值攤?cè)氘a(chǎn)品成本。
低值易耗品攤銷的主要方法有:
1、一次攤銷法;
2、分期攤銷法;
3、五五攤銷法;
4、凈值攤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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