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匯票應計入“其他貨幣資金”,其他貨幣資金是指企業(yè)除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它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在途貨幣資金、信用證存款和信用卡存款等。
銀行匯票是指匯款單位或個人將款項交存銀行,由銀行簽發(fā)匯票給收款單位或個人持往外地辦理轉賬或支取現金的結算憑證。
所以匯款方先將匯票存款存入銀行,再由銀行簽發(fā)給收款人,由收款人持票結算。
擴展資料:
銀行匯票存款會計處理:
銀行匯票存款是指企業(yè)為了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guī)定存入銀行的款項。
①企業(yè)取得銀行匯票后,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委托書存根聯(lián)作分錄如下: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貸:銀行存款
②企業(yè)用銀行匯票與銷貨單位結算購貨款:
借:材料采購 (或原材料;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③若有多余款項退回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銀行匯票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其他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銀行承兌匯票由于有銀行擔保,所以銀行對委托開據銀行承兌匯票的單位有一定要求,一般情況下會要求企業(yè)存入票據金額等值的保證金至票據到期時解付,也有些企業(yè)向銀行存入票據金額百分之幾十的保證金,但必須銀行向企業(yè)做銀行承兌匯票授信并在授信額度范圍內使用信用額度,如果沒有銀行授信是沒有開據銀行承兌匯票資格的。
擴展資料
開出銀行承兌匯票時的賬務處理:
1、開出承兌匯票,做備查登記,不需要記賬;
2、用承兌匯票支付貨款: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票據
3、到期支付.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應收賬款
C 其他貨幣資金
銀行匯票存款的會計處理 企業(yè)為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guī)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yè)向銀行提交“銀行匯票委托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時,應當根據銀行蓋章的委托書存根聯(lián)進行賬務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
貸:銀行存款
企業(yè)使用銀行匯票后,應根據發(fā)票賬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lián)等憑證進行賬務處理。
借:物資采購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
銀行匯票使用完畢,應轉銷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
如銀行匯票因超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未曾使用而退回。則企業(yè)收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
銀行本票、銀行匯票屬于其他貨幣資金,應計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1、銀行本票存款企業(yè)為取得銀行本票按規(guī)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yè)向銀行提交“銀行本票申請書”并交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時,應當根據銀行蓋章退回的申請書存根聯(lián)進行賬務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貸:銀行存款企業(yè)使用銀行本票后,應根據發(fā)票賬單等有關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借:物資采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如企業(yè)因本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未曾使用而要求銀行退款時,應根據銀行收回本票時蓋章退回的一聯(lián)進賬單。
編制會計分錄借:銀行存款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2、銀行匯票存款企業(yè)為取得銀行匯票,按照規(guī)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企業(yè)向銀行提交“銀行匯票委托書”并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匯票時,應當根據銀行蓋章的委托書存根聯(lián)進行賬務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貸:銀行存款企業(yè)使用銀行匯票后,應根據發(fā)票賬單及開戶行轉來的銀行匯票第四聯(lián)等憑證進行賬務處理。借:物資采購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銀行匯票使用完畢,應轉銷借:銀行存款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如銀行匯票因超出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未曾使用而退回。
則企業(yè)收款時借:銀行存款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匯票存款擴展資料:一、本科目核算企業(yè)的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貨幣資金。二、企業(yè)增加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減少其他貨幣資金,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銀行匯票或本票、信用證的收款單位,外埠存款的開戶銀行,分別“銀行匯票”、“銀行本票”、“信用卡”、“信用證保證金”、“存出投資款”、“外埠存款”等進行明細核算。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銀行匯票存款使用:1、匯款單位(即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匯票金額、申請人名稱、申請日期等事項并簽章,簽章為其預留銀行的簽章。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后簽發(fā)銀行匯票,并用壓數機印出票金額,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給申請人。
3、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并交付給匯票上注明的收款人。4、收款人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并將實際結算的金額和多余的金額準確、清晰地填入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到銀行辦理款項入賬手續(xù)。
5、收款人可將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
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6、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為自出票日起一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銀行不予以受理。
7、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項,銀行不予以受理。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其他貨幣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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