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刊編輯部設置在集團公司,各子公司包括集團公司,統(tǒng)統(tǒng)要求投稿。
此時對于子公司員工的投稿,個人傾向于,同樣視為因勞動雇傭而去的工薪所得,從企業(yè)角度來說,就是工薪支出。
但有一點,就是這個工薪支出的主體是集團公司還是各子公司,個人傾向于,支出列在各子公司,但大原則是誰列支損益,誰代扣個稅。
此稿費首先作為兼職勞務報酬結算,因勞務報酬不屬于工資薪金所得范疇,故分錄如下:
支付勞務報酬的分錄:
1、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扣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需要注明的是勞務報酬的個稅計算方法和工資薪金所得是不同的
簡單的說一下,具體的可上稅務網站求證查詢
稅率計算
0——800 不繳稅
800——4000 (勞務所得-800)*20%
4000——20000 (勞務所得-勞務所得*20%)*20%
20000——50000 。。。。
500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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