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申請注冊費用計入科目如下:1、如果是外購或接受出資人投入的商標,注冊費要計入無形資產初始成本;2、對于本企業(yè)注冊自創(chuàng)的商標,由于注冊費本身花費不大,可以計入當期的管理費用。
如果注冊費用較大,由于根據會計準則中“內部開發(fā)的無形資產的計量”中的規(guī)定,無形資產成本由可直接歸屬于該資產的創(chuàng)造、生產并使該資產能夠以管理層預定的方式運作的所有必要支出組成,因此注冊費可以資本化。申請商標流程如下:1、申請商標注冊;2、商標審查;3、初審公告,需要強調的是,經過商標局初審通過的商標,要在刊登公告三個月后無人提出異議才可以注冊完成,該商標即受法律保護;4、注冊公告; 5、領取商標注冊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其商品或者服務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第三條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本法所稱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xié)會或者其他組織名義注冊,供該組織成員在商事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志。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的特殊事項,由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規(guī)定。
無形資產的會計處理 (一)無形資產的入賬價值 1、企業(yè)購買另一個企業(yè)時,購入商譽的成本應根據購買企業(yè)支付的價款扣除被收購企業(yè)可辨認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負債后的余額確定。
2、企業(yè)除商譽以外的其他無形資產,從外部取得時,其成本應根據取得時發(fā)生的總支出確定。 3、企業(yè)自創(chuàng)并依法取得的專利權、商標權等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依法取得時發(fā)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以及其他等相關費用作為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
在研究與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材料費用,直接參與開發(fā)日呢員的工資及福利費、開發(fā)過程中發(fā)生的租金、借款費用等,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已經計入各期費用的研究與開發(fā)費用,在該項無形資產獲得成功并依法申請取得權力時,不得再將原已計入費用的研究與開發(fā)費用資本化。
4、其他單位作為資本或者合作條件投入的無形資產的成本,應根據評估確認的價值確定。但是為首次發(fā)行股票而接受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按該無形資產在投資方的帳面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應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其實際成本: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的,按憑據上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證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同類或類似無形資產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該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企業(yè)接受的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方式取得的無形資產,或以應收債權換入無形資產的,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受讓的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收到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張面價值減去補價,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做為實際成本;支付補價的,按應收債權的帳面價值加上支付的補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7.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涉及補價的,按以下規(guī)定確定換入無形資產的實際成本:收到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加上應確認的收益和應支付的相關說費減去補價后的余額,做為實際成本;支付補價的,按換出資產的帳面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和補價,作為實際成本。 (二)無形資產的取得 1、購入無形資產 企業(yè)購入無形資產時,應根據購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自創(chuàng)的無形資產 自創(chuàng)的無形資產的價值應包括研制過程中為創(chuàng)造該項無形資產所發(fā)生的全部支出。但為了穩(wěn)健和簡化核算,一般將自創(chuàng)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費用作為技術研究費用,計入當期費用。
待試制成功申請并取得專利時,應將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支出,作為無形資產入賬。 3、其他單位投資轉入的無形資產 投資人以無形資產向本企業(yè)投資時,應按評估確認的價值入賬,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實收資本”科目。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 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應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同規(guī)定了受益年限的,按不超過受益年限的期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受益年限而法律規(guī)定了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有效年限攤銷;經營期短于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經營期的年限攤銷;合同沒有規(guī)定受益年限,且法律也沒有規(guī)定有效年限的,按不超過10年的期限攤銷。無形資產的攤銷期限一經確定,不應任意變更。
無形資產攤銷時,應按計算的攤銷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四)無形資產的轉讓 1、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 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是指企業(yè)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對擁有的無形資產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處置的權利。
無形資產轉讓時,取得的轉讓收入,應作為其他業(yè)務收入處理;轉讓無形資產的攤余價值,作為其他業(yè)務支出處理。 2、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 無形資產使用權的轉讓僅僅是將部分使用權讓渡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出讓方仍保留對該項無形資產的所有權,因而仍擁有使用、收益和處置的權利。
受讓方只能取得無形資產的使用權,在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合理使用而無權轉讓。 企業(yè)自創(chuàng)注冊商標花費一般不大,是否將其本金化并不重要。
能夠給擁有者帶來獲利能力的商標,常常是通過多年的廣告宣傳和其他傳播商標名稱的手段,以及客戶的信賴而權立起來的。廣告費一般不作為商標權的成本入賬,而是在發(fā)生時直接作為銷售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在此種情況下,可不必將已注冊的商標作為無形資產入賬。 【例】某企業(yè)試制成功并申請取得了商標權,在申請商標權的過程中發(fā)生商標權注冊費10000元,律師費2000元,該項商標按10年攤銷,應編制如下會計分錄: 取得專利權時: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12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 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100 貸:無形資產 100 按照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可以轉讓,但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產品質量。
如果企業(yè)購買他人的商標,一次性支出費用較大的,可以將其本金化,作為無形資產管理。 【例】甲公司購入乙公司商標,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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