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預交的增值稅,應該分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
(1)一般納稅人的會計處理。一般納稅人實際預交增值稅時,不需要計提,只需按實際繳納的稅款做如下會計分錄: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貸:銀行存款。有的企業(yè)將預計的增值稅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其實兩者本質上沒有什么差別,不過準則規(guī)定還是應該選擇第一種,這樣以后查賬的時候也更加清晰;
(2)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會計處理。小規(guī)模納稅人預交增值稅時,也不需計提,由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不用再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因此只需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即可。
10月預繳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A
貸:銀行存款
=============
10月月底:對于補繳稅款,在后續(xù)有要交增值稅時,進行抵扣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A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多交增值稅)
后續(xù)有要交增值稅時,通過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 A
后續(xù)要交稅時先沖減之
============
11收到紅字發(fā)票時:按之前錯誤發(fā)票入帳分錄,做一筆相反分錄就可以了。
去百度文庫,查看完整內容>
內容來自用戶:水中月
企業(yè)預繳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根據《增值稅會計處理規(guī)定》(財會〔2016〕22號)文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應當在“應交稅費”科目下設置二級科目“預交增值稅”,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提供建筑服務、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等,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guī)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財稅處理逐步趨同
相較于《企業(yè)會計準則—— —應用指南》附錄“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預交增值稅”為增設科目,此設置基本參照了《關于全面推開營業(yè)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規(guī)定,總括了“營改增”后增加的4種需要預繳稅款的情形,量身定做單獨設置的科目,財稅處理逐步和諧趨同,會計核算一目了然,納稅申報簡單快捷,財報列示信息對稱,“營改增”會計處理豁然開朗,賬務處理簡單明了。企業(yè)預繳增值稅時,借記“應交稅費—— —預交增值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月末,企業(yè)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借記“應交稅費—— —未交增值稅”科目,貸記“應交稅費—— —預交增值稅”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慣性思維,對于房地產企業(yè)等企業(yè),“預交稅款”的期末余額在納稅義務發(fā)生之前不能結轉入 目前我國稅種有 【解析】
一、預繳稅款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月末,企業(yè)應將“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余額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交增值稅
擴展資料:
轉出多交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1)當月發(fā)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2)未交增值稅在以后月份上交時: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轉出多交增值稅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增值稅
你好, 相關的帳務處理如下: 借: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已交稅金 -100萬 (已交稅金:記錄企業(yè)已繳納的增值稅額。
企業(yè)已繳納的增值稅額用藍字登記;退回多繳的增值稅額用紅字登記。) 貸:銀行存款 -100萬 附:《關于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增購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預繳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5〕1097號文進一步明確了預繳稅款的抵扣: 一、納稅人在輔導期內增購專用發(fā)票,繼續(xù)實行預繳增值稅的辦法,預繳的增值稅可在本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后預繳增值稅仍有余額的,應于下期增購專用發(fā)票時,按次抵減。
二、主管稅務機關應在納稅人輔導期結束后的第一個月內,一次性退還納稅人因增購專用發(fā)票發(fā)生的預繳增值稅余額。
本月交增值稅的時候是可以抵扣的。
一、預繳時的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增值稅)1000
貸:銀行存款 1000
二、確認收入時(設稅率為17%):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三、若批準可抵扣的進項為XXXX元,則要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XXXX
貸:應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 XXXX
擴展資料: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huán)節(jié)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并明確了適用11%稅率的貨物范圍和抵扣進項稅額規(guī)定。 從2018年5月1日起,將制造業(yè)等行業(yè)增值稅稅率從17%降至16%,將交通運輸、建筑、基礎電信服務等行業(yè)及農產品等貨物的增值稅稅率從11%降至10%。
聲明:本網站尊重并保護知識產權,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果我們轉載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權利,請在一個月內通知我們,我們會及時刪除。
蜀ICP備2020033479號-4 Copyright ? 2016 學習鳥. 頁面生成時間:3.28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