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的原則 “尊重”原則:要求在各種類型的人際交往活動中,以相互尊重為前提,要尊重對方,不損害對方利益;同時又要保持自尊。
宋刻本《禮記》“遵守”原則:遵守社會公德,遵時守信,真誠友善,謙虛隨和。 “適度”原則:現(xiàn)代禮儀強調人之間的交流與溝通一定要把握適度性,不同場合、不同對象,應始終不卑不亢,落落大方,把握好一定的分寸。
“自律”原則:交流雙方在要求尊重自己之前,首先應當檢查自己的行為是否符合禮儀規(guī)范要求。一 、孔子所處的政治環(huán)境 要想了解孔子的政治思想,首先就要看看孔子所處的政治環(huán)境。
孔子生活在春秋末期,政治上混亂、軍事上諸侯國互相征伐。自從周平王東遷后,周王室衰微,地位一落千丈,實際上和一個中等諸侯國差不多。
各國為了在眾多的諸侯國中得到一塊生存之地,互相攻伐,戰(zhàn)爭持續(xù)不斷,小國被吞并,大國不斷崛起,先后出現(xiàn)“春秋五霸”。各國內部,卿大夫勢力強大,動亂時有發(fā)生,弒君犯上現(xiàn)象屢見不鮮。
在這種情況下,周代從文王武王及周公等人時期傳下來的禮樂制度也隨之崩潰了,孔子說:“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zhí)國命,三世希不失矣。
天下有道,則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p>
[①]這段話中孔子所說的“天下無道”的情形就生動地描繪出了春秋時期混亂的政治局面。 隨著禮樂制度的崩潰,人們的道德也逐漸淪喪。
春秋是一個講究實力的時代,凡是講實力的時代,道德都是沒有市場的。 面對這樣混亂的社會,孔子作為一個對社會負責任的人,提出了一系列改造社會的政治思想。
孔子政治思想中的治國工具是“禮” 孔子是一個十分懂得“禮”的人,據(jù)說他小時候就把禮器當玩具玩,《史記》中記載:“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27]可謂天賦異秉。
他說:“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
足,則吾能徵之矣。”[28]孔子對于夏禮、殷禮都很精通,但他認為夏、商、周的禮儀是一代比一代進步的,他說:“周監(jiān)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從周”[29] “周之德,其可謂至德也已矣”[30]。
可見,他認為周禮是最為完善的。 “禮”是周代典制的重要內容,“禮起源于氏族社會的風俗習慣”[31]。
也就是人類在原始共產主義社會時代的習慣法,這些習慣法在進入王政時代后,被領導階級加以整理改造,形成比較系統(tǒng)的制度,于是,夏有夏禮,商有商禮,周有周禮,“禮”成了國家穩(wěn)定的一個重要保證,而“禮”經(jīng)過了夏商兩代的改進,到了周代,經(jīng)過周公的系統(tǒng)化,成為更加完善的一種制度,在國家政治生活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內容見于先秦典籍《儀禮》之中。周禮的基本精神是“在各種典禮、儀式當中,不同社會地位的參與者都有各自不同的,嚴格的具體行為規(guī)范。
通過這些行為規(guī)范區(qū)別尊卑、親疏、賢愚等社會范疇,界定每個人在社會秩序中的具體位置,協(xié)調全體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32]。到了孔子時代,周公所作的“禮”已經(jīng)徹底崩潰了,社會進入了“天下無道”的時期,孔子在這樣的社會里能夠站出來,用一種“雖萬人吾往矣”的勇氣力圖改變社會現(xiàn)狀,這種精神是我們后世子孫們所應該敬仰和學習的。
孔子要用“禮”來治理國家,首先要做的就是“正名”,子路曾經(jīng)問老師:“衛(wèi)君待子為政,子將奚先?”孔子說:“必也正名乎!”[33]子路覺得老師有些可笑,因為在當時的社會中要想“正名”確實是一件異想天開的事,他問:“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這“名”怎么正呢?孔子對子路解釋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盵34]所以說,孔子認為“正名”是治國的首要工作。
所謂“正名”,就是建立一個名實相符的社會,社會的各個階層都應該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心盡職,不得僭越。齊景公曾經(jīng)問孔子為政的方法,孔子回答:“君君、臣臣、父父、子子?!?/p>
[35]即做君主的要有君主的樣子,做臣子的要有臣子的樣子,做父親的要有父親的樣子,做兒子的要有兒子的樣子,孔子要建立的是一個秩序合理嚴謹?shù)纳鐣?。因為當時的社會是一個秩序混亂、禮崩樂壞的社會,季孫氏曾經(jīng)用八佾的規(guī)模在庭院舞蹈,古時一佾八人,八佾就是四十六人,據(jù)《周禮》規(guī)定,只有周天子才可以使用八佾,諸侯為六佾,卿大夫為四佾,士用二佾。
季氏是大夫,只能用四佾,他用八佾是典型的破壞周禮的事件,對此,孔子表現(xiàn)出極大的憤慨,發(fā)出一句響徹古今的名言:“是可忍,孰不可忍!”[36]可見,當時禮制的破壞程度有多么厲害,也正因此,孔子才提出“正名”的主張。 其次,除了“正名”之外,孔子還提出要以“禮”為行為規(guī)范的思想,即“齊之以禮”的思想。
“禮”的實行有兩條缺一不可的途徑:一是自下而上的途徑,孔子在教導他的學生子貢時說為人要“富而好禮”[37],在教導他的學生顏淵時說要“克己復禮”[38],在教導他的兒子孔鯉時說“不學禮,無以立”[39],這就是說民眾自己本身要以“禮”為自己的行。
從我國的第一個朝代夏朝開始,人治就已開始出現(xiàn)并流傳下來,至民國時期才出現(xiàn)了法制并開始慢慢完善.并沒有哪一個朝代是以禮治國或以孝治國、以佛教治國、運用了道家的思想治國、采用了韓非子的理念治國 等方法治國成功的(我說的是從始至終),這些方法只是作為人治的輔助手段來應用,并不能真正的拿來治理一個國家。
畢竟統(tǒng)治者是皇帝,就連一位先賢提出的“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理論都會被統(tǒng)治者改為“君為重社稷次之民為輕”,更何況其他了。皇帝向來都是自予為天之子,即為真龍?zhí)熳?,怎會真的照老百姓的意思去做呢?“老子天下第一,爾等算老幾”?/p>
講一下“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有關小知識: “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是儒家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觀點是兩千多年前的儒家亞圣孟子提出來的。“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它的基本意思就是,普天之下人民最為重要,江山社稷尚在其次,而以君王為核心的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更是敬陪末座。
基于此,一切統(tǒng)治者都必須以老百姓的利益為重,只有老百姓滿意了,江山社稷才會穩(wěn)定,君王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才能鞏固。這就是古圣先賢的民本思想,它不僅彰顯了古中國賢哲們直面社會真理的勇氣,也進一步告訴了世人中國古文化的厚重和大氣! 曾有那么一段時間,有那么一群高唱著拋棄中國古文化糟粕的人,將儒家學說矮化為替古代君王統(tǒng)治保駕護航的罪惡工具,殊不知恰恰是他們自己吃不透儒家思想中的正確內涵而已。
譬如,他們只盯著“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來論述這是封建秩序的倫理,可他們忽略了即便現(xiàn)代社會也是必須要維持上下級和父母子女間的合理關系的。如果下級輕易逾越并藐視上級,如果子女不尊重并肆意傷害父母,整個社會就將混亂不堪并缺乏片刻的安寧,史無前例的文化大革命就是最好的明證。
至于后期的“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的極端思想,才是被封建統(tǒng)治者收買的假儒學,與孔孟倡導的正本儒學是背道而馳的。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在成為亂局和笑料的文革中,對某人的絕對崇拜和死忠以及凡是違背領袖意志的統(tǒng)統(tǒng)被打倒整死或致殘,又恰恰是那些被帝王思想強奸了的假儒學的現(xiàn)代翻版。
值得注意的是,孟子因為提出了“民為重,社稷次之,君為輕”的思想,差點在明朝時被朱元璋逐出儒家圣殿,其根源就是孟子的“民本”思想違逆了帝王之道的本意。對一切帝王或統(tǒng)治者來說,正確的社會哲學秩序應該是倒過來的,也就是說以君王為代表的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最重,江山社稷國家主權次之,而老百姓的利益才是最末。
對以君王為代表的統(tǒng)治者來說,為了本集團的利益可以適當?shù)爻鲑u國家主權和破壞領土完整,而如螻蟻一般的老百姓只不過是他們隨意剝削和壓迫的對象。于是過去的中國,暴戾貪婪的君王常常為一己之利惑亂天下,他們可以出賣祖宗辛苦打下來的江山社稷為的只是替自己的榮華富貴保留些喘息的空間,他們殘民以逞要的就是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老百姓的痛苦之上。
當然,最終的結局就是,這種“君重民輕”的社會秩序注定無法久長,不是被忍無可忍的老百姓所推翻,就是被其他新興勢力所顛覆。于是一些聰明的君王便悟出了一些道理,“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民以食為天”,“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等等,這些道理其實就是從孟子的“民重君輕”思想生發(fā)而來。
可惜的是,由于封建政權體制上的嚴重缺陷,民本思想無法在統(tǒng)治者內部延續(xù)多久,就會迅速地被“君重民輕”的官本思想所取代,于是血腥的改朝換代歷程又再度開始上演…… 有人說,孟子的“民重君輕”思想與孔子的“君臣父子”秩序相矛盾,而后者恰恰就是“君重民輕”的官本思想代言人。百草止水認為,持這一觀點的人不僅不善思考,而且是望文生義的書呆子。
“民重君輕”思想說明人民是這個社會的根基,如果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證,整個國家或社會也就失去了繼續(xù)存在下去的正當理由,建立在國家和社會之上的統(tǒng)治集團的利益也就微乎其微無足輕重。按照民本思想,如果少數(shù)人或單個人的利益與國家群體或多數(shù)人的利益相一致,就必須予以重視;如果背道而馳,就必須予以校正。
所以少數(shù)人或單個人的利益不能凌駕于群體或多數(shù)人之上。但是,人民利益或單個人利益的確保又必須仰賴于國家及其統(tǒng)治者,國家的運轉靠的是法令制度和道德規(guī)范,法令制度和道德規(guī)范的制定與施展又要依賴于統(tǒng)治者。
因此,老百姓不得不接受統(tǒng)治者的領導和約制,晚輩不能不接受長輩的教育和指導,下級不能不服從上級的號令和指揮。否則的話整個社會將會一盤散沙,不僅國家和社會混亂不堪危機重重,老百姓的利益也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
這就是孔子“君臣父子”秩序理論的意義所在。所以說,孟子的“民重君輕”思想與孔子的“君臣父子”秩序并不矛盾,二者相輔相承,是儒學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
很遺憾,中國的歷代王朝,往往只是在始興和中興的時候稍微實踐一下孟子的“民重君輕”理論。但是,隨著王朝統(tǒng)治的持續(xù),統(tǒng)治者就會把孔子的“君臣父子”秩序發(fā)揮到極端,從而最終淪落到“君重民輕”的帝王之。
禮,繁體寫作禮,表示在禮器里面裝滿祭品舉行祭祀的意思,本義是指祭祀神靈以求福,這個在原始時候就逐漸產生了,后來,祭祀的相關規(guī)則越來越豐富越來越制度化,于是禮就逐漸發(fā)展成為整個部落以及整個國家的規(guī)章制度的總稱,這就是禮制。
所以,禮本身就含有“法”的屬性在里面,只不過那個時候不稱“法”而稱“禮”。只不過,禮制主要體現(xiàn)在政治秩序的確定方面,比如什么等級的貴族可以擁有什么權限,以及要履行何種義務,天子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諸侯國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卿大夫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但它一般不涉及“刑名”方面的東西,今天法律當中刑罰的部分,在周代主要以“刑”的形式表現(xiàn)。這就表現(xiàn)了貴族階級和平民階級的待遇是不一樣的,周代統(tǒng)治的本質是宗族政治,周是大家,諸侯國是中家,卿大夫是小家。
《小戴禮記》里面說“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就是說,在貴族階層當中主要以禮來進行規(guī)范治理,而平民階層,則側重刑。
那么貴族階級犯罪了怎么辦呢?是不是就不處理呢?也不是的。主要是賜自盡或者帶到隱秘地方秘密處死。
因為“刑”的本義是指殘害身體,而殘害身體對于人來說是一種莫大的侮辱,那么對于貴族,則不支持這樣侮辱他,而是留給他最后的體面,所以賜自盡或者秘密處死。對于普通平民,則就是另外一種手腕了。
所以,總結起來,一方面,周代的禮就包含有法的屬性在里面,另一方面,對于貴族和平民,主要采用禮和刑配套使用,分別對待,以達到統(tǒng)治的目的。
這里所說的“禮”嚴格意義上來講,并不等同于現(xiàn)代意義上的“禮貌”、“禮儀”,在儒家看來,維持社會運轉的根本在于禮,而他們所謂的禮,從本質上來講,是一種等級秩序、典章制度,“周禮”也就是周朝的制度。
所以,這句話原意是強調制度或者秩序對于國家、社會和家庭管理活動的重要作用,這種制度或秩序的實質就是宗法制、家長制,“三綱五?!边@樣一些古老的觀念和傳統(tǒng),到了現(xiàn)在,一些人在引用這句話的時候,將“禮”的概念進行了置換,用禮儀、禮貌取代了它的本來意思,當前社會,這種替換也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強調禮儀、禮貌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說得通。
“禮”原是宗教祭祀儀式上的一種儀態(tài),《說文解字》就說:“禮,履也,所以事福致福也。”可知,“禮”原來并沒有等級制度的倫理道德方面意義,在階級社會出現(xiàn)后,人類開始有等級之分,宗教祭祀也隨之出現(xiàn)了身份的限制和區(qū)分,于是,作為宗教祭祀儀態(tài)的“禮”便開始具有了社會身份區(qū)分的內容。逐漸轉化為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的一種身份制度。
"禮"是中國奴隸社會的典章制度,奴隸社會及封建社會的道德規(guī)范。作為典章制度,它是奴隸社會政治制度的體現(xiàn),是維護宗法與等級制度的上層建筑以及與之相適應的人與人交往中的禮節(jié)儀式。作為道德規(guī)范,它是奴隸主貴族及封建地主階級一切行為的準則。在孔子以前已有夏禮、殷禮、周禮。夏、殷、周三代之禮,因革相沿,到周公時代的周禮,已比較完善。
周公制禮,典章制度較前代更為完備,發(fā)展到了“郁郁乎文哉”(《論語·八佾》)的程度,使孔子贊嘆不已,宣稱“吾從周”。
禮的本質 儒家鼓吹的理想封建社會秩序是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要求人們的生活方式和行為符合他們在家族內的身份和社會、政治地位,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行為規(guī)范,這就是禮。春秋、戰(zhàn)國和漢代論禮的人,一致強調禮的作用在于維持建立在等級制度和親屬關系上的社會差異,這點最能說明禮的涵義和本質。
禮既是富于差別性、因人而異的行為規(guī)范,所以“名位不同,禮亦異數(shù)”(《左傳·莊公十八年》)。每個人必須按照他自己的社會、政治地位去選擇相當于其身份的禮,符合這條件的為有禮,否則就是非禮。
禮的范圍 禮的內容繁多,范圍廣泛,涉及人類各種行為和國家各種活動。
禮的作用 儒家認為,人人遵守符合其身份和地位的行為規(guī)范,便“禮達而分定”,達到孔子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境地,貴賤、尊卑、長幼、親疏有別的理想社會秩序便可維持了,國家便可以長治久安了。反之,棄禮而不用,或不遵守符合身份、地位的行為規(guī)范,便將如周內史過所說的:“禮不行則上下昏”,而儒家所鼓吹的理想社會和倫常便無法維持了,國家也就不可得而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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