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吳熾昌《客窗閑話·義丐》:“乃呼里長,為之謀宅于市廛,置貨立業(yè)且表之以額曰‘拾金不昧’。”清·《歧路燈》第一百八回:“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
原文:秀才何岳,號畏齋。曾夜行拾得銀貳百余兩,不敢與家人言之,恐勸令留金也。次早攜至拾銀處,見一人尋至,問其銀數(shù)與封識皆合,遂以還之。其人欲分數(shù)金為謝,畏齋曰:“拾金而人不知,皆我物也,何利此數(shù)金乎?”其人感謝而去。又嘗教書于宦官家,宦官有事入京,寄一箱于畏齋,中有數(shù)百金,曰:“俟他日來取?!比?shù)年,絕無音信,聞其侄以他事南來,非取箱也。因托以寄去。夫畏齋一窮秀才也,拾金而還,暫猶可勉;寄金數(shù)年,略不動心,此其過人也遠矣
譯文:秀才何岳,自號畏齋,曾經(jīng)在夜晚走路時撿到200余兩白銀,但是不敢和家人說起這件事,擔心家人勸他留下這筆錢。第二天早晨,他攜帶著銀子來到他撿到錢的地方,看到有一個人正在尋找,便上前問他,回答的數(shù)目與封存的標記都與他撿到的相符合。那人想從中取出一部分錢作為酬謝,何岳說:“撿到錢而沒有人知道,就可以算都是我的東西了,(我連這些都不要),又怎么會貪圖這些錢呢?”那人拜謝而走。他又曾經(jīng)在做官的人家中教書,官吏有事要去京城,將一個箱子寄放在何岳那里,里面有金數(shù)百兩,(官吏)說:“等到他日我回來再來取。”,去了許多年,沒有一點音信,(后來)聽說官吏的侄子為了他的事情南下,但并非取箱子。(何岳)得以托官吏的侄子把箱子帶回官吏那兒。秀才何岳,只是一個窮書生而已,撿到錢歸還,短時期內(nèi)還可以勉勵自己不起貪心;金錢寄放在他那數(shù)年卻一點也不動心,憑這一點就可以看出他遠過與常人。
推舉人才,在外,不避開自己的仇人,在內(nèi),不避開自己的親人。
這來自于一個典故。說的是晉平公在位時,一次,南陽縣缺少個縣令。
于是,平公問大夫祁黃羊,誰擔任這個職務合適。祁黃羊回答說:“解狐可以?!?/p>
平公聽了很驚訝,說:“解狐不正是你的仇人嗎?你怎么推薦仇人呢?”祁黃羊答道:“您是問我誰擔任縣令這一職務合適,并沒有問我誰是我的仇人?!庇谑?,平公派解狐去任職。
果然不出祁黃羊所料,解狐任職后為民眾做了許多實事、好事,受到南陽民眾的擁護。又有一回,朝廷需要增加一位軍中尉,于是平公又請祁黃羊推薦。
祁黃羊說:“祁午合適?!逼焦唤麊柕溃骸捌钗缡悄愕膬鹤?,難道你就不怕別人說閑話嗎?”祁黃羊坦然答道:“您是要我推薦軍中尉的合適人選,而沒有問我兒子是誰?!?/p>
平公接受了這個建議,派祁午擔任軍中尉的職務。結果祁午不負所望,干得也非常出色。
孔子聽了以后,感慨道:“太好了!祁黃羊推薦人才,對外不排斥仇人,對內(nèi)又不回避親生兒子,真是大公無私?。 ?。
古代拾金不昧的故事:
有一賣菜人早起去集市上菜。半路上撿到一沓錢,趁著天黑,就把錢揣了起來。天亮以后,查了一下,好大一筆錢,有十五兩銀票。拿了一張半兩的,買了兩貫的肉,三貫的米,放在挑擔里,也沒有買菜,就回到家中。把事情如實告訴了老母親。
其母不信,怒說:"你在欺騙我啊,就算是有人丟的,也不會丟這么多,一兩張也就罷了。不是你偷的吧?如果真是撿的,就趕緊給人家送回去。
“的確是撿的,但是送給誰,怎么還?。俊?/p>
“你在哪里撿到的,就在哪里等著失主回來,然后還給他!”母親說。
“我們家一輩子都沒有過一次買這么多米和肉的時候,你一次買了這么多,一定會招來禍端的?!蹦赣H馬上催促兒子回去還錢。
回去,果然看到失主在尋找。賣菜人敦厚,沒有追問失主丟失錢物多少,直接就把東西還了。旁邊看熱鬧的人覺得,失主應該拿出一些銀兩,有所表示。
沒成想,事主竟是一個吝嗇小人?!拔襾G了三十兩銀票,如今只拿回來十五兩,怎么獎賞啊。”事主說自己拿回的錢數(shù)不對,賣菜人一時語塞,雙方爭辯不休,告到了衙門。
審案者覺得,賣菜人說得誠懇,于是暗地里叫人請來他的老母親,了解了情況,果然一致。于是升堂結案:失者失銀票三十兩,拾金者撿到十五兩。
“這樣看來,買菜人撿到的十五兩,并不是丟錢人所丟的錢。這十五兩,看來是老天賞賜給這位慈祥仁義、知書達理的老母親的?!?審案者把錢給了賣菜人,命其拿回去孝敬賢母。
又對丟錢人說:“你丟的是三十兩,應該是丟在了別的地方,自己再去找找吧!”-于是,呵斥他離去。
圍觀的人無不拍手稱快。
擴展資料
拾金不昧的補償問題
對于失物復得,一般失主肯定對歸還者表達謝意。如果主動要求取得補償、索要報酬會不會變味,隨著不斷增多的失物歸還索要補償事件見諸報端,中國人幾千年拾金不昧的品質,在今天的社會里反復遭受著“拷問”。
作為規(guī)定有形物的歸屬和法律關系的基本法,物權法草案無法回避拾金不昧這一話題。草案規(guī)定:所有權人、遺失人等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遺失物的保管費等必要費用。這是中國首次立法對拾金不昧者進行經(jīng)濟補償。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楊興富就認為,凡是撿到東西了,都要給錢,不給錢就可以留置,這與傳統(tǒng)的社會公德是相互矛盾的,還是應該大力提倡拾金不昧。
復旦大學高麗建副教授也認為,從經(jīng)濟學角度講,遺失物付費也許是合理的;但如果什么事情都用金錢量化,無疑會導致我們整個社會精神世界的失落,也會讓一些高尚行為庸俗化。
也有專家認為,現(xiàn)行民法通則沒有明文規(guī)定拾得人的報酬請求權,等于把道德要求寫進了法律,這顯然拔高和夸大了普通人的思想覺悟程度,忽略了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人對利益的要求,這容易導致拾得人失去歸還的動力。
北大法學院教授王軼認為,草案寫進了歸還遺失物有權索取必要費用的新規(guī)定,是把公民由假想中的道德圣人恢復為普通人。
拾金不昧補償標準
物權法草案在規(guī)定遺失人須支付保管費等必要費用的同時,還規(guī)定若未支付必要費用,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有權留置遺失物。其實,調查發(fā)現(xiàn)多數(shù)人在自己丟掉東西失而復得后,愿意給返還人適當補償或者饋贈,但人們經(jīng)常困惑的是究竟該補償多少。
補償究竟包括些什么內(nèi)容,實際生活中也不是完全依照現(xiàn)行民法通則執(zhí)行,而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按總額的百分比來支付;有的支付費用的同時適當小額酬謝;有的按照懸賞廣告的承諾來支付。
湖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屈茂輝認為,應大膽借鑒德、日等地民法中關于遺失物拾得者的補償立法。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索通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德云則認為,物權法作為基本法只是確定拾金不昧者可以獲得賠償這一原則,具體的操作是很復雜的,不同的物、不同的情形,可以通過法院判例來解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一位專家告訴記者,對拾金不昧者的補償,物權法只是規(guī)定一個原則,而具體如何補償主要還是靠當事人之間的約定。
物權法草案最后如何從法律上規(guī)范拾金不昧行為,還有待審議。人們期待通過后的法律給“拾金不昧”帶來一種適應現(xiàn)代社會、更易于為遺失人和拾得人接受的全新內(nèi)涵和理念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拾金不昧
南朝梁武帝蕭衍的三兒子蕭綱聰明過人,六歲時就能寫文章,而且語句流暢,辭采華美。父親稱 贊他說:“我這個兒子快趕上七步成詩的曹植啦!“
蕭綱非常喜歡讀書,而且看得極快,一眼可以看完十行文字。蕭綱讀遍了各種各樣的書籍,學識十 分淵博。他尤其喜歡詩辭歌賦,下筆就能寫出一篇,而且寫得很精彩。他辦事也很干練,十幾歲就能 獨立處理事務。后來蕭綱繼承了王位,做了梁簡文帝。 據(jù)說梁代的簡文帝就是“讀書十行俱下”的。但是清代的阮元卻贊成“十目一行”。阮元編印過不少書,常常 請一個叫嚴杰的人幫他校對,阮元寫了一首詩送給他:“嚴子精校讎,館我日最長,校經(jīng)校文選,十目始一行?!毙W嚲褪切?;“館”是借住的意思,嚴杰當時 是住在阮元家里的。校對時最要緊的是細心,如果片面求快,有些錯字就容易忽略過去了。
《孺子可教》典故,出自《張良拾履》
秦末漢初時,有一個叫張良的人,他曾在博浪沙阻擊秦始皇未中,后逃至下邳。
據(jù)傳說:有一天,張良一個人出去散步,當他走到汜水大橋時,碰見一個身穿黃色大褂的老頭兒正坐在橋頭。老頭見張良走過來,有意無意地把一只鞋子掉到水里,并對張良說:“小伙子,下去把我的鞋子撿起來?!睆埩悸牶蠛苌鷼?,但一見他年紀這么大了,就沒有發(fā)作,而是忍氣吞聲地把鞋子撿了上來。誰知老頭兒并不接鞋,而是把腳一伸說:“給我穿上?!睆埩加职研咏o他穿上。老頭兒捋捋胡須,微微一笑,大搖大擺地走了。
張良見這個老頭兒太不講道理了,就跟在后頭,想看看他往哪里走。約摸走了半里地,老頭兒發(fā)覺張良老跟著他,就轉過身子對張良說:“你這個小伙子有出息,我樂意教導教導你。”老頭兒和張良約好五天以后天一亮就到橋上來見面。過了五天,張良一早就來到橋頭,誰知道老頭兒已經(jīng)來了。他一見張良生氣地說:“你和老人約會,怎么這么晚才來?再過五天早點來吧。”又過了五天,張良起了個大早,可是趕到橋頭,老頭兒又提前來了,并讓張良五天后再來。又過了五天,張良半夜就來了,這回趕到了老頭兒的前頭。過了一會兒,老頭兒來了,一見張良,他很高興地說:“這樣做才對!”說著拿出一部《太公兵法》給了張良。張良得此書后,日夜苦讀,后來終于成為一位名士,在幫助劉邦建立漢朝的斗爭中立了大功。
拾金不昧是成語
拾金不昧 [shí jīn bù mèi]
生詞本
基本釋義 詳細釋義
金:原指錢財,現(xiàn)泛指各種貴重物品;昧:隱藏。拾到東西并不隱瞞下來據(jù)為己有。指良好的仆人道德和社會風尚。
褒義
出 處
清·李綠園《歧路燈》:“把家人名分扯倒;又表其拾金不昧?!?/p>
例 句
小剛把拾到的一百元錢交給了民警叔叔,他的這種~的行為得到了老師和同學們的贊揚。
近反義詞
近義詞
路不拾遺
反義詞
貪得無厭 敲榨勒索 敲詐勒索 見財起意
13 扇枕溫衾 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
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席;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jīng)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童”。
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今屬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盡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頌》等。
14 拾葚異器 蔡順,漢代汝南(今屬河南)人,少年喪父,事母甚孝。當時正值王莽之亂,又遇饑荒,柴米昂貴,只得拾桑葚母子充饑。
一天,巧遇赤眉軍,義軍士兵厲聲問道:“為什么把紅色的桑葚和黑色的桑葚分開裝在兩個簍子里?”蔡順回答說:“黑色的桑葚供老母食用,紅色的桑葚留給自己吃?!?赤眉軍憐憫他的孝心,送給他三斗白米,一頭牛,帶回去供奉他的母親,以示敬意。
15 涌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
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愿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
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托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
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涌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16 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
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yè),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里,母親不要害怕?!彼虝鴷r,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17 乳姑不怠 崔山南,名,唐代博陵(今屬河北)人,官至山南西道節(jié)度使,人稱“山南”。當年,崔山南的曾祖母長孫夫人,年事已高,牙齒脫落,祖母唐夫人十分孝順,每天盥洗后,都上堂用自己的乳汁喂養(yǎng)婆婆,如此數(shù)年,長孫夫人不再吃其他飯食,身體依然健康。
長孫夫人病重時,將全家大小召集在一起,說:“我無以報答新婦之恩,但愿新婦的子孫媳婦也像她孝敬我一樣孝敬她?!焙髞泶奚侥献隽烁吖?,果然像長孫夫人所囑,孝敬祖母唐夫人。
18 臥冰求鯉 王祥,瑯琊人,生母早喪,繼母朱氏多次在他父親面前說他的壞話,使他失去父愛。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帶侍候,繼母想吃活鯉魚,適值天寒地凍,他解開衣服臥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躍出兩條鯉魚。
繼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隱居二十余年,后從溫縣縣令做到大司農(nóng)、司空、太尉。
19 恣蚊飽血 吳猛,晉朝濮陽人,八歲時就懂得孝敬父母。家里貧窮,沒有蚊帳,蚊蟲叮咬使父親不能安睡。
每到夏夜,吳猛總是赤身坐在父親床前,任蚊蟲叮咬而不驅趕,擔心蚊蟲離開自己去叮咬父親。20 扼虎救父 楊香,晉朝人。
十四歲時隨父親到田間割稻,忽然跑來一只猛虎,把父親撲倒叼走,楊香手無寸鐵,為救父親,全然不顧自己的安危,急忙跳上前,用盡全身氣力扼住猛虎的咽喉。猛虎終于放下父親跑掉了 21 哭竹生筍 孟宗,三國時江夏人,少年時父亡,母親年老病重,醫(yī)生囑用鮮竹筍做湯。
適值嚴冬,沒有鮮筍,孟宗無計可施,獨自一人跑到竹林里,扶竹哭泣。少頃,他忽然聽到地裂聲,只見地上長出數(shù)莖嫩筍。
孟宗大喜,采回做湯,母親喝了后果然病愈。后來他官至司空 22 嘗糞憂心 庾黔婁,南齊高士,任孱陵縣令。
赴任不滿十天,忽覺心驚流汗,預感家中有事,當即辭官返鄉(xiāng)?;氐郊抑?,知父親已病重兩日。
醫(yī)生囑咐說:“要知道病情吉兇,只要嘗一嘗病人糞便的味道,味苦就好?!?黔婁于是就去嘗父親的糞便,發(fā)現(xiàn)味甜,內(nèi)心十分憂慮,夜里跪拜北斗星,乞求以身代父去死。
幾天后父親死去,黔婁安葬了父親,并守制三年。 23 棄官尋母 朱壽昌,宋代天長人,七歲時,生母劉氏被嫡母(父親的正妻)嫉妒,不得不改嫁他人,五十年母子音信不通。
神宗時,朱壽昌在朝做官,曾經(jīng)刺血書寫《金剛經(jīng)》,行四方尋找生母,得到線索后,決心棄官到陜西尋找生母,發(fā)誓不見母親永不返回。終于在陜州遇到生母和兩個弟弟,母子歡聚,一起返回,這時母親已經(jīng)七十多歲了。
24 滌親溺器 黃庭堅,北宋分寧(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詩人、書法家。雖身居高位,侍奉母親卻竭盡孝誠,每天晚上,都親自為母親洗滌溺器(便桶),沒有一天忘記兒子應盡的職責。
一鳴驚人”這則成語源于楚莊王勵精圖治、振興楚國的故事。
《韓非子·喻老》記載這件事說:“楚莊王蒞政三年,無令發(fā),無政為也。右司馬御座,而與王隱(有所暗指的話稱‘隱’)曰‘有鳥止南方之阜(土山),三年不翅,不飛不鳴,嘿然無聲,此為何名?’王曰:‘三年不翅,將以長羽翼;不飛不鳴,將以觀民則。
雖無飛,飛必沖天;雖無鳴,鳴必驚人?!表n非子的記載是這則成語最早的典源。
《史記·滑稽列傳》也載有楚莊王之后同類事:“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沈湎不治,委政卿大夫。淳于髡說之以隱曰:‘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通“飛”)又不鳴,王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
’” 這則成語的意思是說,南方的土山上有一種鳥,三年不鳴不飛,但一飛便可沖天,一鳴便能驚人。后世遂用“一鳴驚人、一鳴、一飛鳴、沖天翼、三年翼”等比喻有才華的人,平時默默無聞,一旦施展才華,就能做出驚人的業(yè)績?!?/p>
成語“一鳴驚人”故事中的楚莊王,為春秋時代楚國著名的賢君,前613年———前590年在位。他少年即位,面臨朝政混亂,為了穩(wěn)住事態(tài),他表面上三年不理朝政,實則暗地里在等待時機,人問之,曰:“三年不飛,飛將沖天;三年不鳴,鳴將驚人。”
他在位22年,為了楚國的振興,物色到了一大批忠臣良將,為朝廷所用。他知人善任,廣攬人才,重用了蘇從、伍參、孫叔敖、沈尹蒸,讓他們整頓朝綱,興修水利,重農(nóng)務商。
在楚莊王粻撫綱幌蕺呵告童梗闊的領導下,國家日漸強盛,先后滅庸、伐宋、攻陳、圍鄭,陳兵于周郊,問鼎周王朝。前597年,于今河南滎陽北大敗晉軍。
公元前594年,迫使宋訂下城下之盟,并陸續(xù)迫使魯、陳、宋、鄭等國歸依,使楚國成為春秋五霸之一。
《二十四孝》全名《全相二十四孝詩選》,是元代郭居敬編錄,一說是其弟郭守正,第三種說法是郭居業(yè)撰。由歷代二十四個孝子從不同角度、不同環(huán)境、不同遭遇行孝的故事集合而成。由于后來的印本大都配以圖畫,故又稱《二十四孝圖》。為中國古代宣揚儒家思想及孝道的通俗讀物?!抖男ⅰ返墓适麓蠖既〔挠谖鳚h經(jīng)學家劉向編輯的《孝子傳》,也有一些故事取材《藝文類聚》、《太平御覽》等書籍。2012年8月14日,新“24孝”行動標準出爐。
一、孝感動天
二、戲彩娛親
三、鹿乳奉親
四、百里負米
五、嚙指痛心
六、蘆衣順母
七、親嘗湯藥
八、拾葚異器
九、埋兒奉母
十、賣身葬父
十一、刻木事親
十二、涌泉躍鯉
十三、懷橘遺親
十四、扇枕溫衾
十五、行傭供母
十六、聞雷泣墓
十七、哭竹生筍
十八、臥冰求鯉
十九、扼虎救父
二十、恣蚊飽血
二十一、嘗糞憂心
二十二、乳姑不怠
二十三、棄官尋母
二十四、滌親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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